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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0:43点击次数:字号:T|T

     

    教学单位临沂校区

    为贯彻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充分发挥课程建设对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推动学校本科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有效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2024年继续开展本科课程校内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4年评估范围:为本科生开设的已开展过3轮的专业(大类)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课。采取课程自评、学院(部)推荐、学校初审的方式确定评估课程名单。各教学院部参评课程数量不少于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下达的指标(如下)。

    学院 

    土木学院

    机车学院

    建筑学院

    环境学院

    信控学院

    理学院

    管理学院

    商学院

    人外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部

    临沂校区

    门数

    4

    5

    3

    4

    5

    3

    4

    5

    3

    3

    1

    5

    二、评估依据

    课程评估的主要依据青岛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24版)(见附件1)

    三、评估工作程序

    (一)课程自评

    课程自评工作由学院(部)统一组织,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参与本门课程教学的全体教师都应参加课程自评工作。各学院(部)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24版),组织各门课程授课教师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撰写课程自评表(模板见附件2),填报基本数据表(见附表),完成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整理工作,并按照支撑材料条目予以归类。各学院(部)组织院级评审专家组通过查看课程自评表和支撑材料、访谈评议、现场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课程建设情况,评判课程建设效果,确定2024年本单位推荐参评课程名单,填报《2024年学院(部)推荐参评课程名单》(见附件3)。所有材料(推荐参评课程名单、课程自评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由学院(部)统一于规定时间发送至邮箱pjb@qut.edu.cn

    (二)学校材料初审

    教务处对学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返回学院(部)。由学院(部)依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的补充与修改。

    (三)专家评估

    审核通过的课程,由教务处将课程材料统一提交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学校评审专家在教务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通过查看课程自评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教务处负责协助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由专家形成课程评估结果及整改建议。

    (四)结果反馈与整改

    教务处将专家评估结论及整改建议及时反馈开课院(部)。各学院(部)组织评估结果为D的课程,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一年。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教务处根据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估结论,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四、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评估各阶段时间安排参照下表,具体时间可能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完成时间

    材料形式

    备注

    课程自评

    3.144.26

    推荐课程名单、课程自评表及支撑材料

    3月18日前提交附件3

    学校材料初审

    4.28~5.17

    初审反馈意见

    受理课程完善修改

    5.18~5.31

    课程自评表及支撑材料(修改完善版)

    专家评估

    6.1~6.28

    评审课程清单、指标体系及打分表、课程自评表及支撑材料

    结果反馈

    7.1~7.10

    专家评审结果及整改建议

    五、评估结果使用

    课程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支持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学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六、工作其他要求

    1.各门课程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充实。

    2.各环节的工作时间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3.课程大纲根据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相关要求撰写(见附件4),课程目标达成分析报告可参照学校青岛理工大学课程目标达成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5,可由智慧阅卷系统导出参与校外评估、认证专业可自定)。课程大纲未贯彻OBE(产出导向)理念、缺少课程目标达成分析报告,将不予受理,请各院部严格把关。

    4.不要把所有的支撑材料放到一个Word文档里,将每个二级指标的支撑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并以二级指标名称命名,例如:“1.1课程定位”。

    5.原则上已经参评过的课程(课程编号和课程名称相同)不允许重复参评,等级为D的课程除外。

    6.每门参评课程文件夹命名方式:“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

     

                        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4311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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