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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毕业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6:41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学院: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相关规定为更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现将2023年办理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注册学籍的2023届预计毕业生且学习年限未达到弹性学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2、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教学活动;

    3、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无欠费。

    二、申请时间

    2月20日-3月15日。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学生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确认后上交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核,与学生、家长进行必要的沟通,对学生纳入下一年级管理进行规划安排,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填写《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与审核通过学生的《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纸质版一同于3月15日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教务处对学生申请进行复核,为复核通过的学生适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获得学分数未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但达到80%以上的,准予结业;未达到80%的按肄业办理。请学生充分评估本人学业完成情况,建议存在毕结业困难的学生及时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2、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时限每次为一学年。

    3、获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不得再申请提前毕业。

    4、获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纳入下一年级在校生管理,延长学习学年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

    5、符合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条件的但在时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学生,须正常参加本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仍然按2023届预计毕业生管理。

    临沂校区参照本通知进行工作安排。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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