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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52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定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通过在全省教育系统举办中华经典诵吟大赛,充分发掘中华优秀文化价值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增进文化自信和国家认同,为奋进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单位

    本项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电视台承办。承办单位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师生(不含外国留学生)及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四、作品形式

    作品主题:紧扣“诵读古今经典,展示齐鲁风韵,庆祝建党百年”,诠释中华经典篇目蕴含的民族精神,展示党领导人民求解放谋幸福、决胜脱贫攻坚、开创民族复兴的丰功伟绩,抒发对祖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热爱,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山东新篇章

    作品篇目: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凸显深厚历史文化特点的传统经典诗文、红色经典诗文鼓励选用彰显齐鲁文化特色的经典文学作品。

    作品类别:按表现形式分为朗诵类、吟类。

    (一)朗诵类

    1.组别:分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教师组和社会人员组(含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表演形式:个人或2人以上团队朗诵,可通过音乐、服装、舞蹈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朗诵内容。

    (二)吟诵类

    1.组别:分青少年组(小学生、中学生)、成人组(大学生、教师、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表演形式:个人或2人以上团队吟诵,传习套调或自创调式,可度曲展现吟诵内容。

    五、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项大赛分视频初评、现场终评两阶段组织。

    (一)5月16日前:发布上传作品用户号。建立山东省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qq工作群(群号:903929423),请各市、各高校联系人于4月30日前加入,并将联系人姓名(每单位限报1人)、报送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至大赛工作小组电子邮箱。评审系统网址、各单位上传作品用户号于5月上旬通过qq工作群发布。

    (二)5月23日前:提交初评视频作品。视频要求:作品要求高清1920*1080拍摄,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长度3—6分钟,不超过1GMB。视频开头展示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组别、单位或学校、指导教师。吟诵类传习套调还需注明所传承的吟诵流派、所属地。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提交名额:朗诵类各市每组推荐8个作品、各高校每组推荐3个作品;吟诵类各市每组推荐5个作品、各高校每组推荐3个作品。每个作品限报2名指导教师。提交方式:各市、各高校登录评审系统上传作品,并将诵吟文稿、作品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填表说明见附件)及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高校公章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大赛邮箱,邮件标题为“市/高校+经典诵吟大赛汇总表”。

    (三)6月中旬:视频初评。大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线上评审参赛视频,评出部分作品参加现场终评。

    (四)7月上旬:现场终评。终评篇目为初评参赛原作。现场终评按照参赛类别、作品主题分专场组织,专家现场评出获奖作品。终评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五)8月—9月:获奖作品展示。部分获奖作品制作成专题节目在山东教育卫视展播。推荐部分作品参加教育部“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有关赛事。

    六、奖项设置

    大赛分类别、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获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另设优秀组织奖12个。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各高校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做好组织工作,参赛名额适当向农村地区师生倾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发挥积极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各市、各高校在提交推荐作品前要严格审查,注重提升作品内涵,确保内容紧扣主题,语汇文雅规范。提交的参赛作品要求为2021年新创作的作品,大赛进入评审阶段后,参赛作品信息不可变更。

    (三)大赛工作小组享有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四)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有关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与者收取费用。现场赛参加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八、联系方式

    大赛工作小组联系人: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刘英琦,联系电话:0531—81758333;山东教育电视台 宋健,联系电话:053182677301;18596080714;电子邮箱:sdetvqslm@163.com。

    附件:2021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大赛作品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7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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