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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5:59点击次数:字号:T|T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定于开学初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黄岛校区:20238月30日(星期99日(星期

    市北校区:20238月30日(星期92日(星期

    二、补考范围

    2022-2023学年第2期课程考核不合格以及缓考的学生。实践教学环节不安排补考。重修、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违规学生无补考资格,须重修。

    三、考试要求

    1、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提前到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补考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头像清晰的校园卡(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无准考证和校园卡(或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参加有听力课程补考的学生须携带耳机、2B铅笔等;未排考的非笔试课程、论文(大作业)、全校通识选修课请在开学第一周通过学院办公室与任课老师联系补考事宜。

    2、各学院认真核对考试安排表,提前将补考通知单发放给补考学生并通知学生与补考安排表进行核对;对补考安排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汇总情况后反映给教务科;通知任课教师查看本人任课科目的考试时间;如有与补考有关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黄岛校区考务办公电话:86875769,市北校区考务办公电话:85071119)。

    3、参加补考监考的主、副监考员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室(黄岛校区:1号教学楼B119房间,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19房间)签到领取补考试卷和金属探测仪;考试结束后把试卷和金属探测交回各考务室(黄岛校区:1号教学楼B119房间,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19房间)8月26日下午4点前将监考教师名单明细纸质版加盖公章,主管院长签字后交两校区教务科(黄岛校区1号教学楼B121房间,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23房间),电子版发邮箱(黄岛校区:837388847@qq.com,市北校区:363776993@qq.com

    4、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组织学生清理考场,使用金属探测仪在考场门口对学生进行安检。逐一核查学生本人及学生所持证件(身份证或头像清晰的校园一卡通)上的照片是否与学生图像签到表上的照片一致,让学生在签到表上签字,对照签到表发试卷。发放试卷前提醒学生不得作弊,检查学生试卷上书写的姓名是否与签到表上的姓名一致。

    5、考试期间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书写监考教师姓名、监考部门、考试科目等内容,打开屏蔽仪开关,考试结束后关闭屏蔽仪。特别提示:听力考试期间要关闭屏蔽仪,听力结束再打开屏蔽仪。监考过程中监考员不得做玩手机、阅读书报、闲谈等与监考无关的事务。

    6、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位置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严禁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在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证件(准考证和带相片的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和文具参加考试,其它所有物品(包括空白纸张、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座位;已经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取消闹钟并关机,与其他物品一起集中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带至座位附近。

    7、参加补考监考工作的主、副监考员须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学业水平考试操作规程》、《青岛理工大学学业水平考试监考员行为规范》和《青岛理工大学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以及监考老师的监考职责培训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8、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开课学院或任课教师必须取走补考试卷,并于三天内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否则会影响学生本学期的学籍处理和选课。

                                             教务处

                                         2023年8月18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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