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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自编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4:54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教学工作的知识载体作用,反映我校  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进一步落实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试行)》(青理工校发〔2022〕7号中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自编教材立项工作。

      一、立项指南

    (一)教材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符合我校人才培养需求,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思想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

       (二)紧密配合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带动示范作用,争取有更多的教材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鼓励我校教师参与各大出版社举办的“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工作。

    (三)重点支持能够突出我校专业特色,目前国内尚无成型版本,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专业课教材。

    (四)鼓励利用校内外在线课程平台开展立体化教材建设,鼓励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建设。

    (五)支持编写面向行业企业实际,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教材。

    (六)因现有教材陈旧,而近年又无新教材出版的课程,各院部可组织相关课程的骨干教师,根据学科发展情况,经过教学实践,课程教材编写条件成熟的,鼓励申请编写相应的教材。

    (七)立项教材必须是准备正式出版,并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

    (八)立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为我校本科培养计划中明确列出的课程。

    九)主要公共基础课教材,原则上不再批准校内立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工程”重点课程的教材,不再批准校内立项。

    二、申报人资格

    (一)立项申请人及参编人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立项申请人及参编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

    (三)立项申请人必须是教材出版的第一主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文学修养。

    (四)原教材立项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

    (五)立项教材必须是即将完稿、已完稿将于近期出版的教材,每人限报1项。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书》一式7份(2份原件)、《立项汇总表》签字版于324日之前由学院收集汇总至教材科。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中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33月。

    三)如有合同,请复印合同相关页,证明教材已签订出版合同。

    四)学院教材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ck@qut.edu.cn

    四、项目资助

    (一)经评审初次通过立项的教材,文字型教材资助3

    万元,以新形态教材出版并通过验收,再资助2万元。

    (二)原省一流教材修订,资助1万元;其他教材在2019

    年以来曾获得过学校立项资助,将不再资助。

      (三)如未能按期完成,学校有权取消立项资格,收回立项经费。

         

    人:赵茹     85071122

    交表地点: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102房间教材科嘉陵江路校区行政办公楼403房间

                                     

    教务处

                                   202336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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