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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19日 09:57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模式改革,展示在线课程建设应用和课堂教学改革成果,挖掘优秀案例,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按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关于开展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鲁课联盟〔2022〕4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案例要求

    (一)在线教学优秀案例

    教师依托各类在线课程教学平台、校内网络空间,选用或自建各类课程资源,创新课程讲授、课业辅导、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的优秀案例。包括线上线下混合式案例(以下简称“混合式”)和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案例(以下简称“在线类”)。

    1)课程教学案例应是为本科生开设、且后续学校教学计划中仍将稳定开设的学分课程,案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合计不超过3人。案例名称尽量反映本案例内容特色、在线教学特点,避免仅以课程名称代替;

    2)混合式案例要基于慕课或相关在线课程,具有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案例中线上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 20%。在线类案例需附课程链接,体现课程负责人在推进共享、服务或辅助选课高校课程使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3)案例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内容重构、教学形态变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创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应用中产生积极成效,形成有益经验。

    (二)优秀共享课程

    开展线上教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专业课程,课程资源完善,课程推广应用效果好。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合计不超过5人,公选课、通识课选课人数累计 1000 人以上,专业课选课人数累计500人以上。

    请各学院(部)严格审核、合理确定两类申报案例,对申报案例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查,确保案例中不存在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

    二、推荐限额

    实行限额推荐。

    课程教学类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推荐限额合并计算。具体限额参考各教学单位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数量确定(附件 1)。

    三、相关说明

    1.授课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一项教学案例、一门共享课程,优秀案例和共享课程可以兼报;

    2.依托平台。优秀案例或共享课程不限使用平台,应为最近 2—3 个学期的运行数据和典型做法;

    3.对于服务中西部高校教学与人才培养取得积极进展的案例或课程将优先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 2022 年5 26日上午 12:00 前将《青岛理工大学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 EXCEL和PDF盖章版)、《青岛理工大学在线教学优秀案例申报表(课程教学类)》(附件3 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共享课程申报表》(附件4 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 发送至邮箱jxxxh@qut.edu.cn

    联系人:魏老师 85071128/13589341697

     

    教务处

    2022年5月19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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