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教务处主要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运行与发展工作,是学校主管普通本科招生、教学组织与管理、评估认证、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继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负责学校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统筹组织实施全校普通本科教学工作。
负责组织管理专业建设和优化调整工作;组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组织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负责组织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本科教学成果认定、界定工作。
负责组织管理普通本科生的学籍、排课、选课、实验、实践、考试、成绩、本科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教育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
负责组织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负责组织劳动教育教学工作。
负责组织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教学咨询、教学研讨交流、教学竞赛工作;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管理工作。
负责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
负责全校教室的调度使用安排。
负责本科生推免工作。
负责学校继续教育统筹协调、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教师本科教学业绩的认定统计。
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