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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学历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5:59点击次数:字号:T|T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规定,学校近期开展往届毕结业学生学历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安排

    1、结业生申请毕业及授予学位

    12月16日前:报送本次提出申请换证学生名单,为保证学籍信息准确,请依据学籍科反馈的《换证年限内结业生参考名单》表,经核实后从中筛选出本次申请换证学生另存为表格电子版报送;

    12月25日前报送经学院最终审定满足换证条件学生的关于往届结业学生申请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授予的报告、《满足换证条件结业生审核电子版及纸质版

    2、毕业生申请补授予学位

    20241月及之后学历电子注册为毕业且未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如果认为本人符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中第八条规定的申请条件者,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补授予审批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报毕业前所在学院初审,申请截止日期1216;各学院完成相关的业绩审核部门审核签章工作1225日前报送《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补授予审批表》及佐证材料《申请补授予学位学生信息汇总表》

    纸质版报送地址:黄岛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学籍管理科

    电子版报送QQ270768905或邮箱。

    3、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审核

    上述1、2条中涉及学士学位申请的本科生,学院要对其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对其合格性进行复核后,填写《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信息统计表12月25日前报送实践教学科审核,电子版发QQ781947615或邮箱因涉及后续教育部论文抽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及各项指标合格。

    二、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点对点”将该项工作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学生,避免发生遗漏,并做好有关工作记录。

    2、请严格遵守时间结点,信息确定的可提前提报,勿延误整体工作进度,对已确定无误可以换证的学生可同步进行收取结业证、学历照片的工作。

    3、在学生学籍学历信息核对处理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造成信息泄露和被违规违法使用。

    临沂校区参照本通知具体组织安排。本通知事项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24122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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