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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毕业年级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6:45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学院、临沂校区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更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现将2026年办理毕业年级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注册学籍的2026届预计毕业生且学习年限未达到弹性学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2、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教学活动;

    3、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无欠费。

    二、集中申请审批时间

    3月18日-4月10日。

    三、办理流程

    1、通过“智慧理工-服务大厅-教务处-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线上流程办理,由学生发起申请,经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分管副书记、副院长、教务处等审批。

    2、学院要提前与学生、家长进行必要的沟通,对学生纳入下一年级管理进行规划安排,指导学生发起线上审批流程。

    3、教务处对流程审核通过的学生适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依据《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五、四十六条之规定,获得学分数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但不低于80%的,准予结业;未达到80%的按退学肄业办理。请学生充分评估本人学业完成情况,建议存在毕结业困难的学生及早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2、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时限每次为一学年。

    3、获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不得再申请提前毕业。

    4、获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纳入下一年级在校生管理,延长学习学年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

    5、符合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条件的但在时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学生,须正常参加本学期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仍然按2026届预计毕业生管理。


                                   教务处

    2026年3月17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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