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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郭家璇退学处理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1:24点击次数:字号:T|T


    郭家璇,男,学号202111160152,系临沂校区机电装备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34班本科生。

    该生自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始终未返校上课,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青理工校发〔2024〕41号)第三十五条第()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退学之规定,经2026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家璇退学处理。

    因郭家璇处于失联状态,前期学院已向其在校期间登记的家庭地址寄送了退学处理决定书,但未获有效签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9月18日—2026年10月18日,共计30日,期满视为送达。若郭家璇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决定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875721

     箱:jwch@qut.edu.cn

    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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