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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刘凯旋做出不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决议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4:05点击次数:字号:T|T

     

    2026年5月11日,我校收到刘凯旋邮寄的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相关精神、《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26〕12 号)《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授予办法》(青理工继教〔2016〕3号)及学校其他相关制度与工作安排,本次申请已超出规定申请时限。经青岛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不再受理刘凯旋的学士学位申请。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次日起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书面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1号教学楼325室

    联系电话:0532-85071589

    青岛理工大学

    2026年7月1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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