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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自编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57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材作为教学知识载体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鼓励教师编写反映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方面的特色教材和优质教材,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及时纳入教材,持续推进高质量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自编教材立项工作。

    一、立项指南

    (一)教材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符合我校人才培养需求,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思想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

    (二)紧密配合我校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支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编写配套教材。

    (三)鼓励编写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数字化教材。

    (四)本年度优先支持编写以下教材:

    1.产教融合教材:将真实项目、案例等融入教材内容,突出产教融合特色,紧密围绕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实现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生产过程的对接。

    2.特色教材:能够突出我校专业特色,目前国内尚无成型版本,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专业课教材;聚焦人工智能与学科理论、专业应用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特色教材。

    (五)鼓励我校教师参与各大出版社举办的规划教材选题工作。

    (六)立项教材必须是准备正式出版,并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

    (七)立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为我校本科培养计划中明确列出的课程。

    (八)主要公共基础课教材,原则上不再批准校内立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工程”重点课程的教材,不再批准校内立项。

    二、申报人资格

    (一)立项申请人及参编人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立项申请人及参编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

    (三)立项申请人须为教材的第一主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文学修养。

    (四)原教材立项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

    (五)立项教材必须是即将完稿、已完稿将于近期出版的教材(即签订出版合同),每人限报1项。

    (六)数字教材出版单位限定为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登陆智慧理工---办事大厅--服务部门--教务处--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于9月25日之前由学院初审后汇总至教务科,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教材建设周期为1年,须于2027121日前完成出版工作。

    四、项目资助

    (一)拟立项15项左右,其中纸质教材资助1-2万元;数字化教材4万元/部;若纸质+数字同时出版,资助4万元/部。

    (二)教材在2019年以来曾获得过学校立项资助,将不再资助。

    (三)如未能按期完成,学校有权取消立项资格,收回立项经费。

    (四)资助经费仅用于教材出版费,并于合同签订后拨款。

    联系人:赵老师 85071122 

    教务处

    2026年7月7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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