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停课放假,共3天。
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原定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自行调整授课进程或另行安排补课。
教务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