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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理工大学关于核算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6:01点击次数:字号:T|T

    各教学院部、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工作,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一位教师专人负责本次核算工作。现将2025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以开课部门和业务归属部门统计核算2025年度本部门的本科教学工作量,2025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青理工校发〔2024〕40号)》统计核算。工作量核算时请严格按照教学任务执行学时数进行计算。

    2025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由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实验课程教学工作量、实践课程教学工作量和其他教学工作量构成

    二、核算要求及注意事项

    2025年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

    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由线下教学工作量、在线教学工作量、线下辅导工作量三部分构成,各教学部门须填写《2025年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信息表》(附件2),线下教学工作量、线下辅导工作量教务科核查,在线教学工作量信息化教学科核查。填写要求如下:

    1)工作量统计由开课部门统一核算上报。

    2)实践环节包括课内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学时不在统计范围内,上机、设计、美术类课时须统计在课堂教学里面。

    3)线下辅导工作量是指校内学生选修校外在线课程,教师进行线下辅导的教学工作量。

    4)在线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师依托在线课程面向本校学生开展混合式教学产生的工作量和教师在山东省课程联盟、智慧树网、学银在线等课程平台开展MOOC,外校学生选修我校教师开设的课程产生的工作量,总共两部分。

    2025年度实践课程教学工作量

    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学院上报实践科的实验教学计划和集中实践环节计划计算2025年度实验工作量和实践工作量12月4日前将实验工作量表和实践环节工作量表发实践781947615@qq.com

    )其他教学工作量

    1、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和案例工作量

    1)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工作量

    各教学院部根据教研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客观记录,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每年最高按照8学时计入工作量。各教学院部在12月3号前以院部为单位将附件3(excel电子版+pdf扫描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xyjk@qut.edu.cn,联系人:刘田86871107

    2)教师参与编写教材工作量

    教材出版日期为2025112月,以教材版权页为准,经学院审核后提供版权页图片。各教学院部在12月4号前报教材科审核,联系人:赵茹,85071122。

    2、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竞赛及科技创新大赛工作量

    1)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量认定范围为:2024年立项且于2025年完成结题的项目。按照项目数和项目等级进行计算,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分别按照16学时/项、4学时/项、0.5学时/项计入工作量。各教学院部须填写《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结题项目工作量申报表》(附件4),12月4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联系人:陈婧妍,86759920。

    2)教师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量认定范围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获奖(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且在“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填报平台”中审核通过按照竞赛类别及获奖等级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指导学生A级学科竞赛国赛获第一、二、三等级奖项的,分别按照14学时/队、12学时/队、10学时/队计入工作量,设置特等奖的,第四等级(即三等奖)按照9学时/队计入工作量。

    指导学生B级学科竞赛国赛或A级学科竞赛省赛获第一、二、三等级奖项的,分别按照9学时/队、8学时/队、7学时/队计入工作量,设置特等奖的,第四等级(即三等奖)按照6学时/队计入工作量。

    指导大学生B级学科竞赛省赛获第一、二、三等级奖项的,分别按照6学时/队、5学时/队、4学时/队计入工作量,设置特等奖的,第四等级(即三等奖)按照3学时/队计入工作量。

    指导大学生其他级别(目录外)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第一、二、三等级奖项的,分别按照6学时/队、5学时/队、4学时/队计入工作量,设置特等奖的,第四等级(即三等奖)按照3学时/队计入工作量;获省级第一、二、三等级奖项的,分别按照4学时/队、3学时/队、2学时/队计入工作量,设置特等奖的,第四等级(即三等奖)工作量不予计算。

    特别说明: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信息须由学生通过“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填报平台”进行填报,经院级、校级审核通过的奖项方可纳入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

    各教学院部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须填写《2025年度教师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量申报表》(附件5),12月4日前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指导教师团队为同一学院的,按指导奖项认定工作量填报一行数据即可;指导教师团队跨学院的,指导教师团队自行确定工作量分配方案后,分别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申报,但所有教师填报工作总量不超过指导奖项认定工作量。A级、B级学科竞赛目录详见附件5sheet2截至11月24日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填报平台中已审核通过奖项详见附件5sheet3,供填报参考。联系人:李良洁,85071559。

    3)指导大学生体育类竞赛工作量认定由体育教学部统一审核上报联系人:颜宁宁,8505231912月4填入【腾讯文档】2025年体育竞赛获奖情况统计https://docs.qq.com/form/page/DSVBoWVhmd0phUEF2

    3、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排练展演工作量

    1)先由各部门、各学院进行初审,再由团委归口审核。

    2)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排练展演按照0.5学时/次计入工作量,每项活动指导工作量最高不超过3学时/年,每名教师指导工作量最高不超过10学时/年。

    3)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工作量认定范围:2025年担任学生社团业务指导教师或管理指导教师。具体分类如下。

    召开学生社团全体成员见面会,与学生社团成员开展交流。需提供见面会照片或签到表或其他材料。

    指导学生社团开展社团集体活动,指导学生社团获得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以校团委公示名单为准),或在社团文化节展演晚会中表演节目。需提供活动策划、活动新闻或总结(包括照片)或其他材料。

    开展学生社团业务提升指导课或团课。需提供课程讲义或PPT或活动新闻或其他材料。

    4)指导学生排练展演工作量认定范围:2025年指导学生各类展演,可参考学生社团开展社团集体活动。

    以上认定支撑材料须填写附件《2025年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排练展演工作量认定统计表》,12月10日前报团委汇总审核,联系人:刘芳兵,86986877。

    三、报送要求

    相关学院、部门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相应归口部门审核。请各部门安排一名教师汇总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科汇总。

                                                                                                             教务处

                                       20251125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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