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临沂校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结合我校教学年度重点工作,学校2025年将继续开展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主要围绕《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制定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青理工校发〔2025〕25 号)、《青岛理工大学人工智能赋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方案》(青理工校发〔2025〕24 号)相关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以“三化”赋能高等教育教学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人工智能赋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应用研究型人才培养等。具体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1.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价值引领、能力达成、知识传授的总体要求,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挖掘各类课程及各教学环节育人功能,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围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评价体系、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课程思政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
在思政课程建设方面,聚焦提升思政引领力,以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队伍建设、数字赋能、一站式学生社区等为切入点,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塑造新时代立德树人大格局,做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文章。
该方面优先资助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联合教学团队项目。鼓励专业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组成联合教学团队,通过联合教研活动、联合备课促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深度融合。
2.人工智能赋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立足智慧教育新阶段,聚焦人工智能时代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智能时代育人的本质要求,推动人工智能与本科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数智赋能的教育教学新生态,建立数据驱动的教学新范式,以“智”助教、以“智”助学、以“智”助管、以“智”助用,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加快培养适应人工智能时代新要求的高素质应用研究型人才。
3.应用研究型人才培养
聚焦我校人才培养规格升级,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国际融通,全面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构建培养目标与行业需求相结合、课程设置与专业标准相结合、课程内容与毕业要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培养“重品德、厚基础、强实践、善创新”的高素质应用研究型人才,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二)立项类别。2025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两种类别。
(三)立项数量。2025年教改项目面上项目计划立项60项左右(其中职能部门不多于5项);重点项目计划立项40项左右。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中实践教学改革专项数量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
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以学院专任教师数、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建设情况等统筹确定限额,具体见附件2(2025年各学院教改项目立项申报限额分配表)。学院的正常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申报限额(其中实践教学改革专项数量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各职能部门教师自行申报,经评审后拟立项5项左右。
重点项目各学院不设限额,自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2年9月—2025年6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32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申报实践教学研究项目的专职教师,近3学年(2022年9月—2025年6月)每学年至少讲授(指导)一门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设计(论文)等。
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院系、校企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项目立项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团队成员,若根据实际需要确需变更的,请于项目中期提出申请。
(三)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校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面上项目初评,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教务处推荐申报。
三、项目立项
(一)面上项目。学院根据申报限额(附件2)向学校推荐面上项目,获推荐项目应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直接予以立项,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立项。职能部门申报项目经评审后立项。
(二)重点项目。各学院推荐申报的重点项目,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
四、经费管理
面上项目每项研究资助经费0.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研究资助经费1.2万元。
项目负责人须在申报书中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鼓励学院(部)配套建设经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超支不补。在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审批后的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立项资格,终止项目实施,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1)项目质量无法保证,未能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者;
(2)获准延期,但到期仍未完成;
(3)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4)严重违反财经制度。
五、项目管理
面上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为2年。面上项目研究成果需要发表C级及以上教研论文1篇,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发表B级及以上教研论文1篇。
教务处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对于不能完成申报书中相关工作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收回研究经费。项目结题验收后,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求,原则上应该在结题验收半年内完成全部经费支出。
六、申报材料
请于9月8日24:00之前登录“智慧理工-办事大厅-服务大厅-教务处-本科教研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在线填报申请。
联系人:杨莹辉 85071123。
七、2023年及以前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我校2023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含实践类)69项、面上项目(含实践类)141项,共计210项,立项名单见附件3。往年暂缓结题的项目,共35项,具体名单见附件4。此次一并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8月27日之前提交结题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综合楼403教研科,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学院+姓名+项目类别(实践类要标注清楚)”,由学院汇总发邮箱jxyjk@qut.edu.cn。
(二)结题材料提交清单
1、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研究报告装订成一册(一式五份);
2、成果清单中所列支撑材料(对照立项申请书中预计成果一一列出,论文的首页、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电子视频材料刻录光盘等,一式一份);
3、课堂教学改革专题项目需额外提供公开示范课堂的视频资料一份,含教案、过程照片纸质版等。
(三)结题鉴定
教研教改面上项目由教务处统一审核,作出结题鉴定结论;教研教改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注意问题
1、所有项目开始时间日期统一为:2023年11月1日。请将申请书、结题验收书和研究报告相关时间予以调整。
2、项目开始之前的成果一律不予统计。所有发表的文章、出版的教材需要注明时间到“年、月”。
3、凡涉及到课程网站的,教务处将对每门课程进行核对网络课程资源情况、学生使用情况等再次进行复核,请各课程负责人在评审期间开放网站权限。
4、项目调整、增减人员需在项目立项一年之内提交项目调整申请单,立项一年后不允许增减人员。
5、对于无法结题需延期的项目请填写项目调整申请单,并附学院公章及签字,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能完成的将取消立项,追回项目建设经费。
以上结题事宜联系人:杨莹辉,联系电话:85071123。
教务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