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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岛理工大学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年03月12日 11:26点击次数:字号:T|T

    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岛理工大学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停课不停学,教学不延期,质量不下降”,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应对延迟开学教学安排调整工作方案》,自3月23日起,我校理论课教学由线上教学辅导阶段正式转入线上教学实施阶段,确保“停课不停学,教学不延期,质量不下降”,在线教学开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学期所有理论教学课程,具备开展线上教学条件的,应开尽开、能开尽开。要做好线上辅导、线上和线下教学在内容、进度和时间上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原则上,授课面广、教学周期长的公共基础课须开展在线教学,同一课程应保证教学进程的一致性。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考虑通过学生返校后采取线下教学进行。

    二、时间安排

    教学周安排:3月23日-7月26日,共18周。线上教学原则上从第一教学周开始,教学时间计入正常教学周,学生返校后按照线上教学时间做好衔接,接续开展线下课堂教学。线上教学期间,为避免学生学习时间冲突,直播教学的时间原则上应与课程表一致。

    三、教学开展方式

    1、目前教师已经建设完成的在线课程,可直接在相关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学生在山东省在线课程联盟选修的课程,学生可正常开展学习。

    2、任课教师从“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学银在线”、“智慧树网”等网络教学平台上,引入其它高校同类学科专业中,课程、学时学分相同或相近的高质量在线课程,作为自己课程的线上资源开展教学。开课前导入学生名单,实行线上教学,指导学生学习。

    3、利用智慧教学工具或者通信工具,如雨课堂、腾讯课堂,移动云视讯等,采取在线直播或者录播的形式开展教学。

    4、任课教师依托超星泛雅平台、“智慧树网”及相关智慧教学工具,即时录制微课,上传课程所需PPT、教案、图文,整合相关教学视频、电子书、期刊、论文、题库等,完成在线课程建设开展线上教学。

    四、做好过程管理

    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平台相关功能加强学生过程化学习管理。抓好授课前准备、在线授课、课后辅导、课程考核等环节,通过在线签到、在线学习、直播课堂、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在线考核等完成教学开展,并对相关数据材料做好保存。利用智慧教学工具对学习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对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在线学习章节中的知识点盲区进行重点答疑讲解。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院部组织本学期开课教师合理选择课程的授课方式,各专业教研室要对拟开设线上教学课程进行把关,对于相同开设课程要组织教学研讨。各教学院部根据实际,制定学院在线教学实施方案,要对开展线上教学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并对教师上课内容、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课程在线教学信息统计表》,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信息化科(电子邮箱:280314723@qq.com)

    2、如任课教师认为所授课程确实无法使用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一并在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课程在线教学信息统计表》备注栏中注明“不开课”字样。此类课程在学生返校后按传统教学方式完成教学任务。

    3、网络教学期间,做好在线教学动态数据统计,并及时发现和总结教师在线教学典型经验、典型案例(教师线上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线上教学疑难问题应对举措,教学内容强化课程思政,关心关爱学生学习,对家庭困难、重点疫区、无条件上网学习、对网络学习方式不适应、学习基础较弱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支持与交流互动等事迹)等材料。

    4、学院部要强化在线教学工作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价。加大力度督导课程实施过程和教学安排,不定期对在线教学工作进行抽查,包括教师在线授课时长,与学生的互动情况等。此外,要尽力为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生提供帮助,及时与任课教师一同积极寻求替代方案,避免出现学生单纯因为学习条件不便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

    5、正式开学后,各教学院部要组织各门课程对学生进行考核测试,科学评估在线教学阶段教学效果,在全面分析学生学习成效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后续教学内容和安排,确保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六、教师集中培训

    按照教师选择平台,学校将分别进行智慧树、超星、雨课堂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伟,13869885159,85071558。

    教务处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平台选课清单与操作指南

    附件2: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课程在线教学信息统计表》

    (编辑:刘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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