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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7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4:23点击次数:字号:T|T

    各教学单位:

    依据《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青理工教务〔2017〕44号),将全校开设的人文素质选修通识课由4个模块调整为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艺术修养类、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和创新创业类五个模块开课。为进一步丰富我校选修课课程资源,充实我校创新创业课程资源,学校决定组织新增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程的申报遴选工作,原有的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不需要另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岗或退休的教师和干部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

    2、对所开设课程领域有一定研究或特长;

    3、热爱教学工作、责任心强,师表作用好;

    4、能够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5、新开课教师必须经过试讲,由课程类别所在院(部)组织评议考核,试讲合格后方可开课;

    6、开课教师必须提交教学大纲,并根据大纲优选教材或自编讲义;

    7、必须写出教案或讲稿。

    二、课程学时和学分

    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艺术修养类、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原则上按24学时/1.5学分设课,创新创业类原则上按照32学时/2学分,鼓励开设8学时、16学时短学时课程。短学时课程教学时间短,内容精练,特别适合于一些文理交叉的课程,是拓展学生知识面、丰富学生人文和科学素养的有效课程教学形式。低于32学时的课程一学期可申请开设1-2轮,(2-9周、10-17周)开设32学时的一学期只能开设一轮(2-17周)。

    三、课程设置与学生选修要求

    全校性人文素质选修课按5个模块设置:

    1、人文科学类(伦理学A1、哲学A2、历史学A3、教育学A4、心理学A5等);

    2、社会科学类(政治学B1、法学B2、社会学B3、经济学B4、管理学B5);

    3、艺术修养类(文学C1、艺术赏析C2、体育C3);

    4、科学与工程技术类(数学D1、物理学D2、化学D3、生物学D4、地理学D5、工程技术D6等);

    5、创新创业类(创新E1、创业E2)。

    从2017级起各专业学生应选修1~5类不同模块的课程,1-4类每个模块不少于1.5学分,第5模块不少于2学分,总计不少于8学分。

    四、申报步骤

    1、申请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申请表》,一课一份,最多申请4门课。

    2、申请表填好后,同时提交教学大纲,报送至所在院(部),由院(部)对申请开设全校性人文素质选修课的教师资格和课程进行初审。兼职教师按所开课程类别向相应院(部)提出申请,由相应院(部)进行初审。通识类的创新创业类课程,提交招就办进行初审与试讲。经试讲合格,由院(部)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在报送时限内,由院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公布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目录。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采取目录管理方式,经过审批设立的课程被正式列入《青岛理工大学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目录》,该目录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教师提出新开设课程申请,审批后列入目录,只有列入目录的课程才能开设。对于目录内的课程实行动态管理,如果连续一年该课程不再有教师开设,将自动从目录中删除。

    4、具体填写注意事项:

    1)课程编号:课程编号由8位组成,各位的含义如下:

    第1、2位:代表开课院部的代号

    第3、4位:代表开课教研室的代号

    第5、6位:代表课程流水号

    第7位:代表课程大类(人文科学类”A”、社会科学类“B”、文体艺术类“C”、科技与工程技术类“D”、创新创业类“E”)

    第8位:代表课程小类(人文科学类的伦理学“1”、哲学“2”、历史学“3”、教育学“4”、心理学“5”,以此类推)

    2)课程大类: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艺术修养类、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创新创业类)。

    3)课程小类:人文科学类分为伦理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科学类分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体艺术类分为文学、艺术赏析、体育;科技与工程技术类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工程技术。

    4)校区:“四方校区”、 或“黄岛校区”(黄岛校区需要在长江路校区、嘉陵江路校区同时开设)。

    5)可选年级:1-5年级,根据课程需求选择。

    6)可选专业:说明课程适应的专业类别如“工科专业”或“工科电气信息类”。

    7)教学环境:可选择“普通”“多媒体”“机房”和“语音室”。如需要机房、语音室请事先和机房、语音室工作人员提前联系落实。

    8)考核方式:需明确、规范填写相应的考核方式,如“考试(闭卷)”、“考试(开卷)”、“考查”、“小论文”、“上机考试”、“其它”等。

    9)拟开课学期:填写“单”、“双”或“单、双”。

    10)开课时间:选择2-9周或10-17周。

    11)开课轮数:填一学期开课轮数,“1”或“2”。

    12)课程内容简介:简明扼要介绍课程

    13)参考书目:按格式规范填写。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如使用自编的教材、讲义,填写“自编讲义”。

    5、特别强调,申报表里各个栏目都需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不能留空。

    五、报送申请表时间

    各院部初审通过后,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申请表3份、汇总表1份及教学大纲等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学研究科jxyjk@qut.edu.cn。上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申请表的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教学大纲的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教学大纲”。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学院(部)名称—选修课汇总表”。

    六、开课时间

    下学期开课分上半学期和下半学期两轮进行,第一轮上课时间为第2周~第9周,第二轮上课时间为第10周~第17周;上课具体时间一般为周末,每个单位为3学时。

    附件:1、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申请表

    2、全校人文素质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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