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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7:50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学院(部):

    促进学校课程建设和发展,充分展示在线课程建设应用和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发示范与引领作用助力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与山东省一流课程建设,根据省课程联盟《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鲁课联盟〔2023〕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案例要求

    1.本次评选面向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的典型案例,包括线上类、线下类、线上线下类、社会实践类和虚拟仿真类。案例在教育教学改革应用中产生积极成效,形成有益经验,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内容重构、教学形态变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创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2.基本要求

    (1)有基础和积累。课程建设、上线运行或者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不少于3年,通过建设和运行形成了较好的基础和丰富的改革经验。

    (2)有规模和影响。案例在本学科专业的教学中得到积极应用,产生广泛影响,形成有效的新形态教学改革示范。

    (3)有创新和特色。对标“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体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特色,呈现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成果。

    二、推荐限额

    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限额按上线校外共享课数量确定。

    三、相关说明

    1.授课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一项案例;

    2.依托平台。案例应为最近2个学期的运行数据和典型做法;

    3.表彰奖励。对于省联盟获评案例,省联盟将发放证书,在省联盟平台、联盟会议及其他联盟相关活动中进行展示宣传,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6月27日下班前报送如下材料。

    1.电子版

    请将《山东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申报表(教学类)》(附件4)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jxxxh@qut.edu.cn。

    2.纸质版

    请将《山东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案例申报表(教学类)》(附件4)一式五份报送到教务处。

    嘉陵江校区:综合服务楼403,联系人 杨莹 85071123。

    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23,联系人 魏德生 85071128。

    教务处

    2023年6月20日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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