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Regulations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山东省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6:23点击次数:字号:T|T

    教学院部、相关部门、临沂校区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发布,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查阅学校网站主页和教务处具体通知。结合教务处前期发布的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对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进一步说明如下:

    1、为符合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需采用《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附件2)格式,请各申报成果项目按附件2格式组织材料。

    2、省级教学成果奖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含课程思政建设,下同)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 9 个类别,请各个学院统筹考虑,尽量避免类型过于集中。

    3、评选工作通知“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10 个(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 2项。”,请各申报成果项目严格按要求申报。

    4、为提高申报质量,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取得好成绩,请各单位做好统筹整合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项目把关并排序,在单位推荐成果汇总表中体现。

    5、教务处对各单位提报项目送外省评审,采取网评加会评形式,最终确定上报顺序及名额。

    6、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11月1-6日 按新格式完善申请书;

    2)11月7-12日 组织专家对推荐成果网评;

    3)11月13-14日 组织专家对推荐成果会评;

    4)11月15-25日 各推荐成果深入完善、打磨;

    5)11月26-30日 推荐成果填报系统,完成申报。

    7、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截止时间为本周六(11月6日)下午6点。

        1)纸质版材料包括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份)、推荐成果汇总表(一份),送综合楼403专业建设科。

        2)电子版材料包括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佐证材料、推荐成果汇总表,分别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佐证材料”、“推荐单位名称+推荐成果汇总表”命名,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为PDF版,汇总表为word版,发邮jxzlk@qut.edu.cn

    联系人:刘田老师(18661701378)。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编辑:魏德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