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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0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9:51点击次数:字号:T|T

     

    学院、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项目介绍

    本批次项目包括以下六类: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3、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4师资培训项目。

    5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其中,高校教师只能申报1-5类项目,高校学生只能申报第6类项目。

    申报安排

    1、学院()要动员教师积极参与,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步骤详见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根据意向企业的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填报。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进行论证排序严格把控项目质量,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的序号代表学院排序结果,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的质量,择优遴选部分项目予以推荐和公示,各学院根据公示名单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具体要求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在线提交。

    4、通过企业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人与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后,须及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备案,并提供合作协议原件一份。

    5、立项结果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合作协议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组织落实。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按要求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任务,经学校同意,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最终验收不合格者不予进行成果认定。学校从当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择优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四、其他事宜

    1、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与申报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做好推荐上报相关工作。

    2、学院须于1月13日(周三)中午11:00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的纸质版(1份),送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嘉陵江路校区新行政办公楼402),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2136795@qq.com。

    3、学校将于1月25日前通过教务处网站对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杜金花,电话:68052230。

    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附件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6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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