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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0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5:12点击次数:字号:T|T

    学院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批)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项目介绍

    根据2020年第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共有333家企业支持项目12201项,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3师资培训项目。

    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申报安排

    1学院()要动员教师积极参与,根据《2020年第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附件1),充分了解各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要求、申报条件、资助方式、申报方式等,组织师生“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按企业要求(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时间节点、申报格式不同)进行注册和填每位教师(学生)最多限报2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进行论证,严格把控项目质量,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的质量,择优遴选部分项目予以推荐和公示,各学院根据公示名单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具体要求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完成在线提交。

    4、通过企业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人与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后,须及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备案,并提供合作协议原件一份。

    5、立项结果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合作协议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组织落实。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按要求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任务,经学校同意,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最终验收不合格者不予进行成果认定。学校从当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择优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项目。

    三、其他事宜

    1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与申报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做好推荐上报相关工作。

    2学院须于113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1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嘉陵江路校区新行政办公楼402)。

    3、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杜金花,电话:68052230

     

    教务处

                                               20201020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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