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Regulations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111”计划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0:02点击次数:字号:T|T

    为推动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发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年度工作要点任务,2024年学校面向紧密对接全省“十强产业”关键领域对应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以及视觉传达设计等四个专业,拟培育建设40门左右核心课程。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对接服务我省“十强”优势产业,突出行业引领,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赋能专业培养基本单元,强化课程内容与产业深度融合,联合学校高水平专业师资和相关产业领域高水平专家,着力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专业核心课程。重点围绕课程的在线资源、知识图谱、实践平台、教学大纲、典型教学案例、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师资队伍以及教学改革等内容,建设一批核心课程。对应开发一批一流核心教材,建设一批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建设一批核心实践项目,以课程改革小切口带动解决人才培养模式大问题,实现学校教学改革创新发展新突破,人才培养质量新高度。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要求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对接全省“十强产业”的四个专业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通过校内课程评估的课程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人员要求及团队要求

    1.课程负责人只能参与申报一门课程建设。课程主讲教师需已完成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对应申报课程的教学任务。

    2.课程由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负责人只能为 1 人。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校内团队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含负责人),鼓励“老中青”不同年龄段教师进行联合申报和建设,发挥教师队伍“传帮带”作用。

    5.团队成员必须有校外相关产业领域高水平专家至少1人。

    三、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111”建设计划,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定位,统筹谋划、积极动员,确保课程质量。

    (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课程负责人填写《“111”计划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按每门课程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双面印制,左侧双钉。学院(部)审核遴选后填写《“111”计划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材料汇总后请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市北校区:一教223,联系人魏老师(85071128)。

    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楼403,联系人杨老师(85071123)。

    (四)电子版《“111”计划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和课程申报书材料(以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压缩),汇总后请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请勿个人单独报送)至邮箱:jxxxh@qut.edu.cn。过期没有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认定程序及管理

    (一)形式审核

    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的课程取消申报资格。

    (二)专家评审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综合审核评议,确定建设培育课程。

    (三)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2年。认定为“111”计划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培育的课程,原则上需按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建设课程线上资源开展混合式教学。

    五、政策经费支持

    认定为“111”计划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培育的课程,将作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并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支持。立项课程将优先推荐参与一流课程及教研教改项目立项建设。

     

     

     

    教务处

    2024年4月30

     

    (编辑:魏德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