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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申报备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0:07点击次数:字号:T|T

     

    各教学院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本科混合式教学开展的流程和要求,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混合式教学申报备案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本科课程。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混合式一流课程并在2024年秋季学期按照培养计划开课的必须申报。

    二、申报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重视混合式课程申报备案工作,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筛查,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课程进行审核,确保课程内容无政治性和导向性错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较好的信息化教学素养,熟悉混合式教学基本要求,能熟练的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及新时代智慧教学工具开展教学。

    3、课程负责人具有至少一个教学周期使用在线课程开展辅助教学的经验。

    4、依托的在线教学平台、智慧教学辅助工具,能完整记录教师讲授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活动,数据完整、可追溯,具有完善的基于学期的课程教学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5、在线课程资源完整,能覆盖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

    6授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线上自学和线下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第一次课应以面授方式向学生做好课程学习安排,介绍课程要求、学习方法、考核标准及平台使用方法。线上教学方面,教师要基于课程平台布置学习任务,有计划发布视频、作业、测试、考试,做好线上辅导、答疑、讨论、评价等教学活动。教学平台学生学习、师生互动、测验作业等数据要完整保留,并将作为教学督查的重点内容。

    7、课程线上学时不低于课程总学时的20%,原则上建议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30%。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

    请各学院(部)在5月16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和2一式三份,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到黄岛校区综合服务楼4楼403或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23房间。

    2、电子版材料

    请各学院(部)在5月16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jxxxh@qut.edu.cn。

    联系人:市北校区 魏老师 85071128 ,黄岛校区 杨老师 85071123。

     

    教务处

    2024年5月9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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