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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开展青岛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8:48点击次数:字号:T|T

     

    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实现专业过程管理和状态诊改,加强专业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发展,学校2021年继续开展本科专业校内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开展的专业评估类型有新办专业中期评估校企合作专业评估专业水平评估3种类型具体名单如下:

    新办专业中期评估: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

    校企合作专业评估:通信工程(校企合作)软件工程(服务外包)、信息与计算科学(校企合作)

    专业水平评估:环境科学、日语、汉语言文学、统计学、广告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物理学、音乐表演、产品设计、社会工作临沂校区试点1个

    二、评估依据

    1.《青岛理工大学新办专业建设中期评估指标体系》(2021版)2.《青岛理工大学校企合作办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3.《青岛理工大学本科专业水平评估指标体系》(2021版)。

    三、评估工作安排

    评估工作分为专业自评、学校材料初审、专家自评材料审阅、现场考查和整改落实等阶段开展。

    (一)专业自评

    自评工作由学院(部)统一组织,其中校企合作专业评估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校企合作办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按照评审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类型评估由专业根据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填写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和专业评估自评表,并完成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认真审查专业自评材料并督促专业及时完善相关材料,并于6月1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按照专业打包,发送至邮箱13625327996@163.com。

    (二)学校材料初审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收到材料两周内将初审反馈表返回学院(部)。由学院(部)依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的补充与修改。

    (三)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阶段分为自评材料审阅、现场考察两个阶段。自评材料审阅时间安排在7~8月进行。现场考察时间拟安排在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考查一般1个专业安排1天时间,可通过听课看课,审阅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试卷及归档材料、实习/实验报告、毕业论文等教学文件,考察走访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与学院(部)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开展。

    (四)结果反馈与整改

    依据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拟12月份将评估结果反馈至专业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业依据专家评审提出专业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进行整改。专业整改期为1年。

    四、评估结果使用

    对新办专业建设中期评估不通过的专业,及时做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整改不力的将给予限制招生乃至停止招生、撤销专业的处理。专业水平评估结果将为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提供专业建设水平的参考依据。校企合作专业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校企合作办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五、工作其他要求

    1.各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全面。

    2.新办专业中期评估须按照工程认证要求提供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明确人才能力培养与课程目标之间的对应关系。

    3.各环节的工作时间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教务处

    2021年38

     

    (编辑:魏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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