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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级教学督导职责

    更新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4:28点击次数:字号:T|T

    一、采取听课、指导、调研、检查、评价、反馈、沟通等方式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参加学校各种教学竞赛及教学评估等活动。

    三、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对督导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全面、中肯的评价,为学校实施奖惩和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对在督导过程中采集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及时整理,适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个人。

    五、每学期进行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不断创新督导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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