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改项目 > 正文

    关于遴选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16点击次数:字号:T|T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遴选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4号)要求,教育部近期组织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将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评审推荐、教育部评审公布的程序进行,我校今年的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新工科建设是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实施。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依托自身优势与特色,主动谋划、积极组织新工科研讨,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努力推进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根据立项指南选择研究内容填报申报书(见附件2),汇总后,于8月10日(10:00-12:00,15:00-17:00)报送教学研究科(科技楼1110房间)。申报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各三份,并将电子版发邮箱jxyjk@qut.edu.cn。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3、申报书中组别填报“地方高校组”,第五项“所在单位支持措施”请依据项目建设内容题目改为“需要学校提供的相关条件、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经学校专家审查项目通过后,予以具体答复

    项目申报联系人:黄晓兵 电话:85071121

    附件: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2.申报书

    3.汇总表

    教务处

    2017-7-6

    (编辑:)
返回顶部